以“疏”代“堵”從源頭治理
“暴力執法”“碰瓷執法”“圍觀執法”“釣魚執法”……近年來,圍繞城管執法的話題層出不窮,執法者與被執法者的沖突時有發生。
“傳統的城管執法以‘管’為本,注重追求維護管理秩序。”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說,城管執法需要創新,在管理主體上應強調公眾參與,推進多元主體共治。
去年底公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應“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違法違規行為”。
事實上,近年來全國多地都進行了城管執法創新嘗試。四川綿陽農貿市場預留10%的攤位給游商小販,并減免場租;廣西南寧推出“城管通”APP,鼓勵市民上傳提供線索提高城管處理效率;北京房山積極踐行城管“721”工作法,即讓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
專家認為,城管執法應該以“疏”代“堵”,在城市規劃中主動做好生活配套設施建設,增強規劃的前瞻性,注重事前引導,弱化事后執法,從源頭上減少執法沖突的可能性。
社會管理也要理智創新
華南理工大學教授李烈軍認為,傳統的管理模式已不適應當代城市管理的要求,要根據市民普遍反映的問題來創新,以人為本、形成陽光化管理體系才是解決城管之困的關鍵。
人性化、陽光化執法已成為全國多地城管部門進行城市管理創新的探索。如對違停車輛,用“貼條”代替“拖走”;對糟蹋綠化帶者,栽樹以勞代罰;對亂丟垃圾者,撿拾周邊垃圾以勞代罰等;通過互聯網直播執法過程,同時對曝光商戶進行馬賽克處理……
安保良說,城管執法部門應當推行人性化執法,從思想上的轉變重執法輕服務、重實體輕程序的錯誤觀念,糾正執法理念的偏差,杜絕違規執法、暴力執法。
當然,并不是所有創新都能獲得點贊。此前,有的城市城管通過在街道種樹來制止攤販占道經營之舉,有些城市實行攤販自治管理,設立疏導點,統一劃片經營,都曾引發爭議。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敬波說,城管執法的困境與無奈,需要社會理性看待,并給予理解和支持。同時也需要城市管理者從多維的角度對待小商小販,理智創新管理方式,讓市民和政府都滿意。
(責任編輯:盧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