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媒大學女生遇害案宣判 兇手李斯達被判死刑 |
| 2016年12月30日 11時24分 北京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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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對傳媒大學女生遇害案進行宣判。法院認為,李斯達的行為不構成自首,且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駁回重新對其進行精神鑒定的申請。法院認定李斯達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并賠償受害人家屬5萬余元。李斯達當庭表示上訴。 2015年8月10日晚,中國傳媒大學2014級電影專業研究生周云露突然失聯,該校已經畢業的另外一名男生,2010級音響導演專業畢業生李斯達也同時失蹤。 朝陽警方于8月11日凌晨在內蒙古飯店將嫌疑人李斯達抓獲,經訊問,李斯達對8月9日強奸周云露未遂后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李斯達供述,2015年6月其產生了想要找一個女孩尋求刺激的念頭,隨后,他在微信朋友圈內找到了曾經的大學同學周云露,并謊稱要找周云露拍戲,將周云露誘騙至其暫住地。在房間內,李斯達將周云露殘忍殺害。(北青報記者 楊琳) (責任編輯:盧相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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