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11日電 (記者黃盛)為切實回應投資者關切,維護市場穩定運行,經充分評估當前市場情況,證監會依法批準中證金融公司暫停轉融券業務的申請,自2024年7月11日起實施。存量轉融券合約可以展期,但不得晚于9月30日了結。
同時,證監會批準證券交易所將融券保證金比例由不得低于80%上調至100%,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融券的保證金比例由不得低于100%上調至120%,自2024年7月22日起實施。
據記者了解,融資業務是指證券公司向客戶提供資金融資的服務,客戶通過借來的資金加了杠桿可以買入更多的股票。融券業務是指投資者借入證券公司的股票,然后賣出并獲得資金,待股價下跌后再以更低的價格買回股票歸還給證券公司,從而實現利潤。轉融券業務則是指當證券公司沒有足夠的股票供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證券公司會通過向其他機構或個人借入股票,然后將這些股票轉借給投資者進行融券交易。這樣的操作,能夠幫助投資者實現融券交易的目標,同時也為證券公司提供了增加業務規模和收入的機會。
從國內證券市場發展和集中監管實際需要出發,我國從2013年前后建立了轉融通制度,一方面為融資融券業務提供必要的資金和證券來源;另一方面也為監管部門掌握業務開展情況,加強日常監管,及時采取逆周期調節措施提供了手段。
證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6月底,融券、轉融券規模累計下降64%、75%。融券規模占A股流通市值約0.05%,每日融券賣出額占A股成交額的比例由0.7%下降至0.2%,對市場的影響明顯減弱,為暫停轉融券業務創造了條件。此次調整對存量業務分別明確了依法展期和新老劃斷安排,這有助于防范業務風險,維護市場穩健有序運行。
在證監會宣布批準暫停轉融券業務后,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三家交易所同步發布《關于調整融券交易保證金比例的通知》,規定投資者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100%。其中,投資者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融券賣出的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120%。
另據記者梳理,去年下半年以來,證監會根據市場情況和投資者關切,采取了一系列加強融券和轉融券業務監管的舉措——
2023年10月,證監會圍繞優化融券交易和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發布一系列舉措,比如提高融券保證金,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投資者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融券賣出時,融券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100%。此外,限制上市高管和核心員工融券出借,并對大宗套利等借助融券非正當獲利方式進行監管。
今年1月28日,證監會再次調整融券制度,一是全面暫停限售股出借,1月29日實施;二是將轉融券市場化約定申報由實時可用調整為次日可用,對融券效率進行限制。因涉及系統調整等因素,自3月18日起實施。隨后,中證金融公司通知,暫停轉融通借入證券實時可用。
今年2月6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兩融”融券業務有關情況答記者問,對融券業務提出三方面進一步加強監管的措施:一是暫停新增轉融券規模,以現轉融券余額為上限,依法暫停新增證券公司轉融券規模,存量逐步了結;二是要求證券公司加強對客戶交易行為的管理,嚴禁向利用融券實施日內回轉交易(變相T+0交易)的投資者提供融券;三是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將依法打擊利用融券交易實施不當套利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融券業務平穩運行。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暫停轉融券業務旨在進一步呵護市場并防止惡意“做空”力量,打擊利用融券交易實施不當套利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融券業務平穩運行。
證監會表示,將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始終將維護制度公平性和提升市場內在穩定性放在突出位置。同時,根據市場情況,加強日常監管和逆周期調節,對不當套利等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打擊,保障市場穩定運行,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