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1月19日,據“佛山發布”官方公眾號消息,廣東省佛山市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簡稱《通知》),從土地供應、開發建設、金融支持、購房便利等方面共推出12條措施。
其中,在需求端,《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支持力度,購買該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外籍人員在本市購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允許異地繳存職工申請將本人尚未結清的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繳存職工可申請“商轉公”貸款。同時,優化契稅繳納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住房交易契稅繳納時,其住房套數的核算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供的房產所在區住房套數查詢結果為準;便利境外個人購房,在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憑據自用、自住的書面承諾即可在該市購買商品房。
《通知》還明確,加大存量土地“收調供”力度,鼓勵通過依法協商收回(收購)、協議置換等措施或使用專項債券回收閑置存量土地,回收后的土地可按照城市發展需要優化調整規劃用途后重新供應。優化房地產項目開竣工時限,對于已出讓的房地產項目,開發企業可在合同約定的應開工或竣工時間內申請緩建,緩建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此外,《通知》提出,優化容積率計算方式支持好小區建設,該市行政區域內新取得土地的建設工程,位于項目用地范圍內歸全體業主共有的居住小區配套的變配電房、開閉所、開關房、環網站、水泵房、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屋頂層設備用房,不納入容積率計算。支持“好物業”服務“好房子”,允許物業服務按照“質價相符”原則,優化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支持優質優價。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