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俗即民間的風俗習慣,起源于人類社會群體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時代和地域中形成、傳播和演變,為民眾的日常生活服務。換言之,它是廣大勞動人民所創造和傳承的民間社會生活文化,是普遍存在于社會生活中的一種悠久的歷史文化傳承現象。河曲縣位于忻州市西北部、黃土高原東部邊緣,地處晉、陜、蒙能源金三角的中心地帶和草原文化、中原文化的交匯地帶,東鄰偏關、五寨,南接岢嵐、保德,西北與陜西省府谷縣、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隔黃河相望。縣域地勢東高西低,境內丘陵起伏,三面環水,由于流水切割,地表破碎,溝壑縱橫。
河曲是一座歷史悠久的古縣城。據古代中國歷史地理、兵要地志專著《讀史方輿紀要》載,河曲縣城西瀕黃河,位于河之彎曲處,故得名。河曲在戰國時期屬趙;秦漢屬太原郡;漢武帝元朔四年(前125年)置河西郡,河曲為河西郡宣武縣地;南北朝時屬北魏;唐代隸太原,為嵐州宜芳縣地;北宋熙寧年間屬代州;金貞元時期置河曲縣,大定二十二年(1182年)升為州,后更名“隩州”,興定年間改隸嵐州;元憲宗時期省州縣入保德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仍置縣,洪武十四年(1381年)隸太原府,別號“熒臺”;清雍正年間改隸保德州,乾隆時期遷治河保營。

在漫長的演化過程中,燦爛的文明史孕育出獨特的河曲民俗文化體系,不僅刻畫了當地的傳統生活方式、信仰、藝術和社會組織形態,還深刻塑造了百姓的思維理念和行為準則。河燈會作為河曲民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山西省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當地人稱其為“放河燈”,于每年農歷七月十五舉辦,歷時三天。它是盛行于黃河岸邊的一項祈福平安的文化活動,主要出現在晉、陜、蒙三省區,具有鮮明的黃河民俗特色。
夕陽西下,皓月初升,寬闊的黃河橫臥眼前,河面平靜,在夜色掩映下宛如一塊墨玉鑲嵌在大地之上。隨著一聲爆竹響,河面上驟然亮起了飄動的燈火,一盞、二盞、三盞……不一會兒,五顏六色的河燈便搖搖曳曳隨波逐流,星星點點,如一條長龍浮游于水面。慢慢地,數不清的河燈疏疏密密地在大河上輕漾,猶如漫天星辰瀉入長河。河燈會豐富了傳統節日的歷史文化內涵,不僅保護了沿黃文化遺產資源,還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得到了更好傳承和弘揚。古老的放河燈習俗已成為河曲交流文化、發展經濟、聯絡情感的重要載體。
民俗深植于集體,在時間上,人們一代代傳承;在空間上,由一個地域向另一個地域擴展。它來自人民,傳承于人民,是深藏在大眾行為、語言和心理中的基本力量。唱民歌是河曲民俗不可或缺的部分,作為一種獨具魅力的傳統藝術形式,它更是河曲最具地方特色的文化名片。“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實在難留,手拉著哥哥的手,送哥送到大門口。哥哥你出村口,小妹妹我有句話兒留,走路走那大路的口,人馬多來解憂愁。”這首《走西口》是河曲民歌的代表作,它唱出了河曲兒女艱辛的奮斗史、輝煌的創業史,讓天下人都知道,在黃河拐彎處有一座“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河曲。
河曲是一塊灑滿民歌旋律和音符的土地,歌從黃河來,曲由黃土生。河曲民歌主題鮮明,題材豐富,歌詞委婉,曲調凄美,以反映生產勞動、情愛相思為主,充滿著濃郁的鄉土氣息,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它是西口文化交流的產物,具有極高研究價值、藝術價值和傳承價值。河曲民歌主要包括兩種類型,一種是勞動號子,一種是山曲。勞動號子是人們在進行集體性繁重單調的體力活動時,為了能夠讓勁往一處使,從而在勞動現場集體喊唱的一種歌曲形式。山曲在當地又被稱為“酸曲”,屬于山歌類型,結構短小精悍,而且疊字運用較多,用當地方言演唱起來,不僅質樸率真,而且風趣幽默。
河曲民俗產生于人們日常生產生活實踐,蘊含著他們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且影響著大家的思想觀念和行為模式。通過開展文化教育、舉辦節日活動、組織社會實踐等方式,可以充分發揮出河曲民俗的積極影響,提升當地百姓的文化認同感,促進經濟和文化的協同發展。(劉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