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拍友反映:
原平很多小區高層物業收費1.2包括了電梯費以及物業費。然而瑞福園收取的1.2就是物業費,根據忻州物價局文件規定一級物業收費才是1.05要求是活動場地面積1500平方米,瑞福園根本不夠一級標準,為何能夠收取超過一級的費用。原平亂收費有人管嗎?希望在楊書記的帶動下職能部門的領導們該有所作為了。

原平市人民政府回復:
感謝您對隨手拍的關注,關于您反映的問題,經聯系發改局調查答復如下:
一、原平瑞福園小區物業營業執照名稱為:原平市萬家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叁級管理資質。該小區收取物業綜合服務費,依據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的標準為1.05元/月/㎡,物業公司維修人員入戶對業主家中水、電等易損部件維修費用為0.15元/月/㎡,合計收取1.20元/月/㎡。在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允許收取的車輛停放服務費、裝飾裝修管理費以及與原平市南城環衛處簽訂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每年每戶48元均未向業主再另外收取,而且在業主入住時雙方均簽訂了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協議。
二、依據忻州市物業服務等級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電梯運行費、消防維護費、年檢費和供熱、供水的二次加壓費用等收費,根據運行情況,據實結算,按住戶面積分攤。
三、以上調查情況均有物業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收費票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等復印件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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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