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拍友反映:
曹張鄉代郡村的問題希望給予后續補充、跟進。第一、就算是他買的,現在不是已經確權了嗎?建房的時候有沒有經過審批呢?還是只要是自家的宅基地就可以想怎么建房就怎么建房呢?第二、圖片里的碳、玉米、干材等雜物看不到嗎?現在不是創衛期間嗎?是不是誰家不用的雜物都可以放到街上呢?都是易燃品,假如著火了誰負責任呢?請相關部門核實管理一下。
忻府區人民政府回復:
拍友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已反饋至曹張鄉人民政府落實,現答復如下: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如果郭星樓在其自家宅基地堆放雜物,則是宅基地所屬人的正常權利。如果郭星樓占用村集體土地堆放雜物,則村委會有責任將集體土地上的雜物與其所有人進行協商處理,確保村容村貌的干凈與整潔。感謝大家對我們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