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提高廣大群眾保護耕地特別是保護基本農田的意識,河曲縣按照一鄉兩個保護壁、一村多個保護界樁的原則,設立780個永久性保護標志,形成保護與宣傳并重的基本農田保護格局。
具體工作內容是:以基本農田劃定方案為基礎,在交通干道沿線設立高2.5米、長5.2米的保護壁30個,正面印制基本農田保護相關內容;在基本農田地塊處設立高1.3米、寬0.6米的界樁750個,雙面噴涂“保護基本農田”字樣和編號;在人口較多的行政村設立防雨防曬的宣傳欄25個,放入KT彩噴宣傳圖版;在干線公路、高速公路、村莊墻壁書寫宣傳標語100多條,形成濃厚的輿論宣傳氛圍。保護壁標明四至、面積、責任人及相關規定等,重點是“五不準”,即不準非農業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將基本農田納入退耕還林范圍,不準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和搞林糧間作以及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不準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建設用于畜禽養殖的建筑物等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準占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城市綠化隔離帶建設。
同時,強化管護工作。各鄉鎮對各種標志建立檔案,制定管護責任制,明確日常管護人和責任,定期檢查,發現破損及時修復;司法、國土、農業部門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加大對破壞或擅自改變保護標志違法行為的處理力度,除責令恢復原狀外,處1000元以下罰款,確保標志長期有效發揮作用。(賈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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