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以來,保德縣以“三基”建設為統領,采取“四位一體”舉措,大力推行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問責制,有效壓實了鄉鎮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
——明確責任對象。該縣規定鄉鎮黨委書記是基層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黨委副書記和組織委員是基層黨建工作直接責任人,凡是黨建工作出現問題,根據問題性質對組織委員、黨委副書記和黨委書記依次問責。同時,針對部分鄉鎮黨委副書記、組織委員分管工作多,分散了抓基層黨建工作精力的問題,明確規定黨委副書記、組織委員的第一職責是抓黨建工作,只有在抓好黨建工作的基礎上,才能兼顧其他工作。
——劃定問責內容。把鄉鎮黨委在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落實各項決策任務、管理日常事務等工作中,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均作為黨建問責受理內容。同時,對鄉鎮黨建工作開展不力,基層組織建設考核落后的;在上級黨建工作檢查過程中出現紕漏,影響全縣整體黨建工作的;群體性上訪事件中涉及黨建方面,如支部換屆、發展黨員程序、黨內民主等,經查證屬實的,進行重點問責。
——實施責任追究。在實施問責過程中,堅持權責統一、有錯必究、過錯與責任相對應、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分別采取書面檢查、責令整改、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等方式進行問責,對違紀違法的另行立案處理。同時,問責工作以《問責督辦卡》的形式下發至被問責對象,要求限期拿出具體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及時加以整改。
——健全保障機制。縣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不斷健全完善鄉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制度、黨建工作定期匯報制度、督查和情況通報制度等,并通過派黨建督查組定期巡回督查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基層黨建落實問責制情況和黨建重點工作進行巡回督查。同時,各鄉鎮探索黨建工作問責制向農村“兩委”干部延伸,加大了農村干部的問責力度。(高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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