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7月6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紀律,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全文如下:
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是新時期教育流通量的重點任務,也是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要工作職責。近年來,經過多方面努力,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和辦學行為整體規范,但仍有個別地方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對違規招生行為監管不力,致使個別學校亂招生、亂擴軌,嚴重干擾了招生工作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為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現就有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是嚴格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市級人民政府對區域內規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負有主要責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嚴格執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嚴格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晉教辦〔2015〕4號),全面規范、統籌市域內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規范招生行為,加大監督力度,對個別學校亂招生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堅決查處、徹底糾正,切實維護考試招生公平公正,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維護教育系統大局穩定。
二是嚴格執行招生計劃。省教育廳審核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是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學生學籍注冊的基本依據。各地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在規定招生范圍外招生,更不得無計劃招生。超計劃、無計劃和未按規定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
三是嚴格中考招生錄取程序。普通高中全面實施“陽光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均需通過統一招生平臺,按照考生網上自主填報志愿、網上統一錄取的程序,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部門的統一部署和規定時間內,依據學生報考志愿,劃定錄取分數線網上統一錄取。任何部門、單位和學校不得違規跨區域和擅自組織招生;不得以減免學費、獎勵考試成績排名靠前學生、獎勵招生人員、虛假宣傳、提前交費、委托中介有償招生等不正當手段搶拉生涯,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學校按規定程序錄取的學生。
四是嚴格普通高中學籍注冊程序。普通高中學籍注冊要認真執行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按照“嚴格計劃審核、規范錄取手續、明確注冊時限、分市逐校審核”的辦法進行。要嚴格按照招生部門提供的錄取數據進行高中一年級學生學籍注冊。嚴禁為跨區域或本地其他學校學生空掛學籍。
五是切實加大宣傳引導。要督促市、縣教育局和招生部門在門戶網站公布各公辦、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辦法及有關政策。要認真組織做好高中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回應家長、學生和社會關切。要把握輿論導向,讓廣大學生和家長知曉政策、理性選擇學校,防范招生中介詐騙、違規招生等行為。
六是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要強化監管責任,加大對違規招生的整治處罰力度。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細化招生工作責任清單。
對普通高中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市招生、空掛學籍等問題,必須責令其清退違規招收的學生,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響。對有令不行、有錯不糾的,要采取行政問責等措施,切實保證有關規定落到實處。要加大對政府履職的問責追責力度,對執行政策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嚴肅追究政府分管領導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責任。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根據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各地普通高中招生過程和結果要主動接受政府、紀檢監察部門、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要暢通普通高中違規招生舉報渠道,及時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加大曝光力度,起到震懾作用。
2017年新學年開始后,各市要組織專門力量就普通高中招生行為開展專項督查,對今年的高一新生要逐一核實。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結合群眾反映情況,采取明查暗訪的形式隨機進行招生專項檢查,并對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存在問題較多、群眾反映突出、社會影響較大的地方,要對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及相關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問責。
市級政府要將2017年本市普通高中招生專項督查情況于9月30日前以公函形式報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省教育廳、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舉報。舉報電話:0351-7676300、3040914。
(責任編輯:盧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