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嚴查有損車容行為 |
| 2019年01月07日 11時18分 山西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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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山西晚報記者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獲悉,1月5日起至6月30日,全省開展“嚴格規范車容倡導文明出行”集中治理活動,車身噴廣告、車牌亂裝飾等有損車容行為將被嚴查。 本次行動重點治理三種行為,即: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并在規定位置安裝機動車統一號牌外私自加裝其他個性化號牌、標識;機動車前后擋風玻璃或車身噴涂、粘貼標識與廣告影響安全駕駛,以及在查處過程中發現的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機動車車尾噴涂或粘貼可能影響其他駕駛員安全駕駛的個性標識。 治理行動將以集市、零售商店附近道路為重點路段,以小型轎車、越野客車、面包車(用于運送貨物)為重點車輛,以機動車前后擋風玻璃或車身噴涂、粘貼標識與廣告影響安全駕駛,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等為重點違法,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加強管理。 對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并在規定位置安裝機動車統一號牌外私自加裝其他個性化號牌、標識,故意、蓄意遮擋原有機動車號牌的,要按照“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罰款200元記12分進行處罰;對不影響識別原有機動車號牌的,摘除個性車牌后予以放行(車隊編隊出行的除外)。 在機動車前后擋風玻璃或車身噴涂、粘貼標識與廣告不影響安全駕駛的,對其進行教育,整改完畢后予以放行;對于影響安全駕駛的,要按照“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進行處罰。在查處過程中發現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要按照“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進行處罰,并責令恢復原狀。 在機動車車尾噴涂、粘貼個性標識,可能影響其他駕駛員安全駕駛的,對其進行教育,整改完畢后放行。 (責任編輯:李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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