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文明辦發出倡議,倡導市民參與到鞏固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專項行動中,自覺踐行道德規范,愛護城市公共環境。
文明養犬反映市民素質,關乎城市形象。當下,我市市民不文明遛狗現象明顯減少,不少市民帶犬只外出都會拴繩,并隨身攜帶小鏟和塑料袋,方便處理犬只糞便。根據《忻州市養犬管理條例》,養犬遵循總量控制原則,分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重點管理區內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從事犬類養殖、銷售和舉辦犬類展覽,實行養犬許可制度。
提醒廣大市民:不得攜犬進入企事業單位和公共場所,也不能攜帶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犬只在戶外要及時清理排泄的糞便,定期進行檢疫免疫檢查。此外,烈性犬、大型犬應實行圈養,不可出戶,小型犬出入務必要佩戴犬鏈,并由成年人牽引。(記者 張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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