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秦洋)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日前正式印發《互聯網醫院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通過記分管理機制,將不良執業行為與醫療機構校驗直接掛鉤,構建起“記分—懲戒—整改”的閉環監管體系,以規范互聯網診療活動,保障群眾互聯網就醫安全。
此次省衛生健康委出臺的《辦法》,適用于在我省范圍內依法完成執業登記的互聯網醫院,其中包括作為實體醫療機構第二名稱的互聯網醫院,確保監管覆蓋省內各類互聯網醫療服務主體。《辦法》根據不良執業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明確了88種從輕微違規到嚴重違法的互聯網不良執業行為,并根據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處以1至12分的記分。《辦法》還明確,“行政處罰與記分并行”,機構若因不良行為被處罰,監管部門將在作出處罰決定的同時予以記分,不得用記分替代處罰,也不得用其他方式替代記分。同時,記分結果還會與互聯網醫院“校驗資格”直接綁定,機構在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或超過上限,將會有1至6個月的“暫緩校驗期”,期間不得開展執業活動。
據了解,此次《辦法》的出臺,是我省針對互聯網醫療監管的制度創新。通過精細化記分規則,我省既明確了互聯網醫院的“執業紅線”,也為監管部門提供了可操作的執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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