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林業和草原局、山西省財政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政策性森林綜合保險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構建和完善全省林業風險保障體系,為森林資源安全提供保險保障,助力“雙碳”目標和鄉村振興戰略。
《通知》明確,我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原則,將碳匯損失賠償納入政策性森林保險理賠范圍,開展政策性森林綜合保險試點。其中,保險標的為生長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和商品林。從事林業生產管理的林農、林業專業合作組織、林業企事業單位、林業主管部門可作為被保險人。
此次林木保險金額為1200元/畝;公益林和商品林保險費率均為2.8‰;保險費3.36元/畝。左權縣、安澤縣、古縣、澤州縣,太岳林局、中條林局確定為試點區域;試點期限為4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試點期間,全省政策性森林保險政策發生變化,試點區域隨之調整。
《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