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經濟日報太原11月29日訊(記者王龍飛)近日,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工作,以切實維護學校和學生合法權益。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中小學服務性收費是指學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外,為在校學生提供由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中小學代收費是指學校為方便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在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
通知指出,中小學按照國家和我省課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不得列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通知明確,中小學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原則,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必須堅持非營利原則,按學期或按月據實結算,多退少不補,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