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超車行為引發事故,只因右側超車,車主需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為什么不能右側超車?什么情況不允許超車?11月4日,山西晚報·山河+記者采訪了交管部門。
11月3日上午10時20分,晉中市榆次區中都路大學街門口路段車流平穩。駕駛人吳某某駕車行至此處右轉時,因急于前行,選擇了從右側超越前方張某某駕駛的車輛。就在這一瞬間,兩車發生碰撞。
晉中交警部門調查認定,這起事故完全是由于吳某某的右側超車行為所致。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關于“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的規定。
為什么不能右側超車?交警解釋,由于駕駛座位位于車輛左側,右側恰恰是駕駛人的最大視覺盲區,這不僅讓超車方難以全面觀察右側路況,也使前車駕駛人不易從右側后視鏡中發現正在超越的車輛。當車輛需要向右變道或轉彎時,碰撞往往就在這視線不及的瞬間發生。
更危險的是,右側通常是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區域。從右側超車,無異于闖入一個本應謹慎避讓的安全地帶。一旦超車后突遇前方障礙,駕駛人往往會急剎車或強行變道,這讓后方正常行駛的車輛猝不及防,極易引發連鎖事故。
交警提醒,超車不是為了比別人快,而是為了更安全地通行,以下情況,必須堅決杜絕超車行為:經過交叉路口時,由于被超車輛可能左轉,加之橫向可能駛出其他車輛,此時超車風險極大;行駛至陡坡、急彎等視線受阻路段或前方道路右側出現岔路口時,都因視線不暢或可能突然竄出車輛行人而嚴禁超車;當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或前車正在超車時,超車空間不足,極易發生多重事故。在雨雪等惡劣天氣條件下,在橋梁、隧道等特殊路段,以及遇到學校、集市等人流密集區域,都必須放棄超車念頭。當前車示意左轉、調頭或正在超車時,或是路段設有禁止超車標志時,超車行為更是明令禁止。
確保超車安全,需要遵循規范的操作流程。交警部門建議駕駛人掌握三個關鍵步驟:超車前務必先觀察所要借用車道及前方車輛狀況,提前開啟左轉向燈發出明確信號;在確認安全后,從左側平穩加速,果斷完成超越;最關鍵的是,必須等到在后視鏡中能完整看到被超車輛后,再開啟右轉向燈,平穩返回原車道。
交警特別強調,超車應當選擇線形平直、視野開闊的路段,必須提前打開轉向燈并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在彎道、窄橋、陡坡、鐵路道口、隧道、人行橫道等路段,超車行為不僅危險,更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
山西晚報·山河+記者 楊晶 實習生 郭蕙寧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