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每一位領導干部都要把家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神池縣委組織部從四個方面著力,推動全縣干部良好家風建設。
一是從領導干部自身著力。領導干部既是推動黨的事業發展的“領頭羊”,也是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領頭雁”,需要在家風建設上作出表率。一要嚴以修身。領導干部要自覺加強黨性修養,養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工作習慣。二要嚴以律己。領導干部要嚴以律己,堅守政治底線。三要嚴以用權。領導干部要按制度行使權力,不以權謀私,決不能使權力在親情面前“變異”。
二是從領導干部家屬著力。領導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時,還要管好自己的家庭,這既是自己的責任,也是組織上的要求。一要重視家教。引導親屬樹立勤儉節約、溫良恭謙的良好觀念,追求高尚情操。二要重視紀律教育。幫助家人了解領導干部家屬要遵守哪些具體規定和要求等,引導干部家屬做守紀律講規矩的人。三要從嚴治家。領導干部要加強對配偶子女的教育約束,做到經常與家人交流、溝通,一旦發現家庭成員有利用自己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的,就要堅決制止,防止小錯釀成大禍,保證家庭風清氣正。
三是從干部管理制度著力。家風既要靠家人自覺,也要靠外力助推。只有不斷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才能將干部管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一是完善領導干部個人與家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干部家屬子女和直系親屬從業回避制度,并將相關情況納入干部巡察范圍,構建領導干部家庭治理新機制。二是將領導干部家風建設列入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考核的評價體系中,將個人品德、家庭美德、家屬意見等家風建設情況作為提拔重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三是嚴格執行家風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監督,對縱容、默許親屬利用自己職權職務影響謀取私利的領導干部,要進行嚴厲處分;對管理、約束親屬不力的領導干部,要進行問責;對品行不端、違背家庭倫理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領導干部,要予以調整。
四是從家風創建活動著力。組織開展豐富多樣的家風創建活動,廣泛開展“廉內助、賢內助”“和諧家庭”等評選活動,號召領導干部帶頭正家風,讓領導干部在各種活動中感受到優良家風的魅力和不良家風的危害,在潛移默化中影響領導干部的思想和思維,增強他們創建優良家風的自覺性。(本報通訊員)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