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公安廳制定出臺重點建章立制制度43項,推動教育整頓常治長效—— |
| 【鍛造新時代政法鐵軍】堵塞工作漏洞 整治頑瘴痼疾 |
| 2021年12月27日 11時20分 山西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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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省公安廳黨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黨委決策部署,將建章立制作為教育整頓重點工作貫穿始終,深挖頑瘴痼疾背后的深層次原因、根本性矛盾,緊緊圍繞公安中心工作,積極開展大調研大起底,以急用先行、配套銜接、符合實際、好用管用為原則,推動形成覆蓋公安工作各領域、權力運行各方面、隊伍管理各環節的制度機制體系,取得顯著成效。截至目前,公安廳先后制定出臺215項制度文件,其中重點建章立制制度43項,有力推動了廳機關各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為推進全省公安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強制度保障。 省公安廳黨委20次召開全省公安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工作計劃,逐項研究建章立制重點制度,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一體推進“查改治建”。各單位深化思想認識,壓實工作責任,加強組織謀劃,強化督促指導,結合工作實際,深入梳理查找條線業務和內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切實提高建章立制的精準性。 對于健全完善政治建設制度,全面強化政治建警,省公安廳新修訂出臺《山西省公安廳工作規則》,明確了堅定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進一步規范了“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推動凈化省公安廳政治生態,確保公安工作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同步配套修訂《山西省公安廳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出臺《山西省公安廳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山西公安機關論壇、講座、形勢報告會、研討會等陣地管理制度》等,確保堅持不懈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對于健全完善執法監督機制,進一步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省公安廳對全省公安機關有案不立、壓案不查、降格處理、違規取保候審,濫用強制措施、逐利性執法、違規異地執法、亂收濫罰等突出問題開展大調研大起底,研究形成7個問題剖析調研報告。修訂《山西省公安機關受案立案工作規定(試行)》,進一步健全受立案巡查制度,強力推動解決有案不立等突出問題。制定《全省公安機關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定》,強化執法問題分析研判,研究加強規范執法具體措施,切實形成整治執法頑疾的工作合力。在強化交管領域專項整治工作中,共清理并制定交管部門行政權力清單64項,進一步厘清權責邊界。緊盯交警過度執法、趨利執法、隨意執法等頑疾,出臺《山西公安交警路面執勤執法工作規范(試行)》,進一步明確了記錄儀使用和管理、安全防護、路面違法查處、執法監督等工作要求,同時依托隊伍管理系統強化執勤交警監督管理,通過定期通報、限期整改等方式糾治執法不規范行為。在全省推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進度、結果網上查詢功能和道路交通事故證據材料網上查詢功能,不斷提升交通事故處理的公開性、信息化、規范化水平和人民群眾對交管工作的滿意度。 對于優化執法服務機制,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省公安廳修訂《山西公安“一網通辦”平臺管理辦法》,著力解決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平臺機制不完善的問題,不斷提高便民利民服務效率。制定印發《山西省公安機關聯系走訪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暫行辦法》,加強完善公安機關外部監督方式方法,助推公安機關執法服務水平。 對于堅持嚴管厚愛結合、激勵約束并重,省公安廳堅決貫徹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制定出臺《省公安廳黨委與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專題會商實施辦法》,修訂《關于落實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兩個責任“三書一考”“四談”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強化制度約束,推進從嚴治警,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警風。貫徹落實公安部禁業清單精神,出臺《山西省公安機關貫徹落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禁業清單(試行)〉實施細則(試行)》,規范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制定印發《省公安廳直屬機關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報備暫行規定》,嚴格落實黨中央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各項紀律。細化出臺《山西省公安機關關心關愛民警輔警二十條措施》《關于創新完善新時代山西公安人才發展機制的意見》,完善暖警惠警制度和人才選拔培養機制,不斷增強公安隊伍凝聚力向心力戰斗力。 省公安廳將持續鞏固深化教育整頓建章立制成果,系統總結提煉教育整頓建章立制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充分討論醞釀、科學評估論證等方面的經驗做法,不斷固化提升建章立制的科學性實效性,使制度機制成為助推山西公安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法寶。本報記者 李煉 (責任編輯:盧相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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