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嵐縣以“黨建引領、機制創新、多元共治”三維聯動路徑,推動力量在基層聚合、資源向基層下沉、矛盾在基層化解,縱深推進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部門聯動,資源整合,變“單兵作戰”為“協同共治”
黨建引領,科學布局。縱向建機制促落實,建立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領導協調機制,制定治理方案,厘清治理路徑,高效運轉、緊密協作,形成縣委抓鄉促村、鄉鎮黨委抓村落實、村級創新推動的三級聯動工作責任體系;橫向抓班子帶隊伍,“減上補下”為鄉村增編156個,配備社區工作人員97人,130名到村工作大學生深入基層化解矛盾,聘請9名專職調解員充實到鄉村調解組織,清理規范借調鄉鎮干部。組建社會工作部,統籌指導信訪與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等工作,從頂層設計層面疏通基層治理工作脈絡。
精網微格,細致服務。以“黨建+基層網格治理”的切入思路,把網格作為基層治理的“前端觸角”,維護和諧的“第一陣地”。在社區,構建“社區黨組織+網格黨支部+樓棟黨小組+黨員中心戶”的四級網格治理體系;在農村,建成“行政村黨支部(黨總支)+網格黨小組(黨支部)+黨員聯系戶”的三級網格治理體系,打造集日常排查、矛盾化解等功能為一體的“全要素網格”329個,“多網合一”統籌管理,將網格管理與數據平臺貫通,實現“人進戶、戶進房、房進網格、網格進圖”,對網格內“人、房、物、事、組織”精準管理,建立網格治理管理運行、服務保障機制,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實現“大事全網聯動、小事不出網格”。廣惠園社區構建“網格員探視+應急呼叫平臺服務+監護人照護”的獨居老人守護模式,為獨居老人配發智能手環,用“網格+信息化”手段實現一鍵呼叫。
綜合平臺,一站“解紛”。秉持“因地制宜、實戰實用、便于群眾”原則,搭建“1+6+10+N”多元矛盾糾紛化解實體化平臺,以大數據治理平臺為重要抓手,集網格調度、法律服務、信訪接待、訴訟服務、12345服務、綜治服務等六個服務中心為一體,建立10個鄉鎮、104個村(社區)綜治中心,并推動建立“土地、醫患、勞資、交通事故”等N個行業性調解組織,健全接待、登記、調解和分流轉辦等規章制度,做到一般矛盾“即辦即走”、復雜矛盾“聯調聯處”,實現矛盾糾紛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
建立機制,創新模式,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
構建工作聯動機制。健全協商議事、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矛盾糾紛化解獎勵、跟蹤督查問效等閉環機制,壓實排查化解主體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縣鄉兩級矛盾糾紛一站式化解平臺和20個政府職能部門,明確具體責任人,制作公示牌,公布姓名、職務和電話等信息,規定矛盾糾紛一家受理、各家響應,隨叫隨到、分工負責,形成各部門齊心協力調解矛盾糾紛的大調解格局。
領導干部接訪下訪機制。堅持把接訪走訪群眾視作考察領導干部群眾工作能力的大考場,將領導下訪、常態接訪、重點約訪、帶案下訪、督辦落實有機結合起來,落實縣處級領導每月接訪1次,縣直部門領導定期接訪,鄉鎮領導干部每周接訪1次,村居干部每日接訪,形成“一把手帶頭抓”“關鍵少數”主動上,層層有責、層層擔責的剛性約束機制。
創新矛盾糾紛排查預警機制。常態化開展各類矛盾糾紛隱患排查,探索“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的治理新路,智能化深度嵌入網格化,“大數據”是手段支撐,“網格化”是方式載體,“鐵腳板”是力量作風,三者結合使98.1%以上的各類矛盾和安全隱患在網格內得到發現處置。宋家溝派出所推行鄉鎮黨委、政府主導、網格員主責的分級分層網格管理,將全鎮劃分為25個網格,織密“人防+技防”的防控網,實現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連續5年被縣公安局評為先進集體,被評為全省第一批“楓橋式公安派出所”。
多元協同,共融共建,變“袖手旁觀”為“群策群力”
加強資源協同,持續推動人、物、財向一線下沉,全覆蓋構建“包抓領導+基層黨組織+共建單位+群眾代表”四方聯動治理共同體,達標打造104個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30個小區黨群服務站,小區黨組織、物管會、物業服務企業覆蓋率100%,孵化社會組織12家,引導5家社會組織入駐社區,41個“兩新”組織黨組織參與基層矛盾化解,培養3個個人品牌調解工作室。健全完善黨建引領下的三方聯動協調機制,推動“四議兩公開”“一事一議”同主題黨日、“物質獎勵+精神鼓勵”結合,引導群眾主動說事、相互評事、協調理事,構建鄉村治理良好秩序。全面推行“黨建引領接訴即辦”,依托“群眾點單、社區派單、部門接單、黨員領單”服務模式,桃花洞社區修繕小區樓頂7000余平方米,解決樓頂漏水問題這一民生大事,切實把群眾“心結”變“心解”。
加強科技賦能,建立集“數字化+網格化+法治化”大數據中心,將政法、信訪等20多個部門的數據融合和資源整合成“一張網”,縣鄉兩級和有關部門通過大數據平臺整合梳理,實時感知縣域態勢,精準分析研判,精細預警處置,構建起縣、鄉、村三級縱向貫通、各部門之間橫向聯通的信息化網絡治理。推進平安智慧小區建設,全面提升治安防范能力和群眾安全感。
加強法治保障,讓“最了解”與“善調解”同向發力,從源頭上防范化解矛盾。組建由社區干部、離退休法官、民警等組成的調解隊伍,開展“一村一居一法律顧問”行動,配備村(居)法律顧問104名、“法律明白人”312名。加強普法宣傳,組織黨員干部開展“六進”活動,主動上門從“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專項工作,實現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注重專業團隊辦專業事。聘請“有經驗、有威望、有人脈”的老干部組建專業人民調解團隊,調解各類重大糾紛200余件,一大批民生梗阻問題得到解決。(本報通訊員)
(責任編輯:梁艷)